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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通知

2012-04-20 11:08:50 收藏 分享 0

来源:上海文明网

各区县、委办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六次会议精神,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上海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由市文明办牵头组建课题组,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了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研究,在对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建设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落实2011版《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广泛听取了各区县委办文明办、专家学者、各类型文明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上海全国文明单位中进行了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文明单位中试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并下发《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请各区县、委办文明办及有关单位参照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通过推行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促进上海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单位文明程度和道德形象的不断提升,在为社会“负责任地做公民、负责任地做产品、负责任地做服务”等方面成为表率,在上海核心价值取向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上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

二、主要内容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是综合反映文明单位对社会所承担责任的表现形式,开展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是上海文明单位提高自身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的新追求。根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特点,结合上海文明单位数量大、类型多的实际,将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类型和内容分类如下:

1、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类型

根据对上海文明单位开展分类评估与指导的原则,将文明单位分为企业、事业、机关和社团四种类型。(1)企业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等;(2)事业类。包括行政管理执行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服务类;(3)机关类。包括国家机关、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其他机关;(4)社团类。包括学术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2、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按照《手册》要求的结构框架进行编制,具体内容以文明单位履行五个方面社会责任来体现:一是员工责任。包括员工教育、员工录用、权益保护、安全保护;二是经济与服务责任。包括利润与经济效益、产品与服务、对供应链伙伴的责任;三是诚信责任。包括守法诚信、诚信经营与服务、社会诚信形象;四是社区责任。包括救灾与慈善捐助、文明共建、志愿服务;五是环保责任。包括环境管理、低碳节能、环保形象。

三、实施方式

1、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管理

自2012年起,全市市级文明单位及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须按《手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度编制本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对文明单位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区县、委办文明办负责对所属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市文明办对报告实施总体指导和评估。

2、社会责任报告的提交与公开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遵循“一提交二公开”的原则,即:每年2月底前,由编制单位将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所属区县、委办文明办,并通过网络平台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及单位利益相关方公开。

3、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与推荐

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依托“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网络评估平台”进行,遵循分级评审的原则,由区县、委办文明办对所属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类型、结构、内容进行初审把关,市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并择优推荐选编入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

4、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的具体安排

为使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稳步推进,2011年度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分两个阶段完成:(1)试点阶段:由各区县、委办文明办按所属市级文明单位总数的35%比例选定编制上报(主要为规模以上单位,其中全国文明单位必须提交),区县选定试点单位须涵盖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四种类型。各区县、委办文明办将试点单位报告(书面1份及电子文档)经初审后,于2012年3月20日前集中报市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市文明办将组织全面评估,并择优选编入2011年度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于4月中旬出版。(2)全面实施阶段:其余市级文明单位(含新申报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报告于6月底前上报市文明办,具体上报方式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上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具体实践和全面提升上海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的有效举措。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入指导,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组织好所属市级文明单位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工作。

2、扎实推进,确保质量。要按照《手册》要求,结合不同单位类型和从事行业的特点,按时保质地完成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提交和评价工作,把其作为评价文明单位日常创建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在报告评价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注重实效,采取单位自评与管理部门他评相结合、公众评价与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反映创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水平。

3、积极探索,展示形象。要以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意识,探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要把文明单位社会报告制度的实施与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渗透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单位发展战略有机结合,使上海文明单位在上海实现创新发展,转型驱动,全面建设“四个中心”,加快推进“四个率先”的进程中,成为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引领行业发展、勇担社会责任的排头兵。

特此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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