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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抓好提醒教育 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012-04-24 14:46:29 收藏 分享 0

来源: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党委

   自2003年以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的制度,把它作为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个具体实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党内和干部队伍中各种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了集团出版事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确定提醒教育基本做法,通过“拉拉袖子提个醒”,帮助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2002年,集团查处了某出版社原总编辑和某音像公司原总经理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这两名党员领导干部,或犯严重失职错误,或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判刑的惩处。被判刑的原总经理妻子与纪委的同志见面时,为丈夫的失足痛哭失声,埋怨说:“他出事了,你们就找他谈话了,出事之前那么长时间,有哪个领导提醒过他?如果有人提醒,他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下场。” 她的话,使纪委的同志受到很大触动。集团党委对这几名干部的失足也深感惋惜和痛心,同时感到,这几名失足的党员干部原来都是好同志,他们犯错误或犯罪,固然主要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严重偏差所致,但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组织和领导对他们的提醒教育缺位。集团党委经过反思,决定在加强监督、完善廉政制度的同时,注重思想教育,在干部中开展提醒教育。
  集团下发了开展提醒教育的通知,并制订了出版部门、发行部门、财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醒教育重点内容,确定了基本做法,即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对象进行提醒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人当发现干部有错误苗头的时候,以“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形式进行提醒,帮助干部严格自律,保持政治生命的清白,使他们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二、抓住七个关键时节,做到“七个必须提醒”,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或未发之时
  集团党委规定,有七个关键时节必须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多年来,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人抓住这些关键时节,及时主动地对责任对象“拉袖子”,打招呼,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毛病缺点暴露时必须提醒。集团党委书记陈昕发现有个别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决定重大问题时,与班子中其他成员商量不够,影响了团结,便及时找他谈话,帮助他增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
  二是干部提拔和重用时必须提醒。对新提拔的干部和调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干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际明及时找他们进行任职提醒教育谈话,并赠送《廉政手册》和《纪律手册》,指导和帮助他们领会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使他们分清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三是重大工作部署和改革措施出台时必须提醒。组建青浦物流中心是集团的一项重大工程,集团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时部署,工程开工前,分管领导督促物流中心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等廉政制度。施工期间,集团领导每次前往工地检查工程的同时,都不忘对负责工程的有关干部作廉政方面的提醒,收到了较好效果。如一些客户以各种名义向有关干部送钱送礼,或邀请去娱乐场所消费,都被婉言谢绝,有关干部还以集团领导的要求和有关廉政规定作“档箭牌”,促使客户打消请客送礼的念头。对一些实在没能拒绝的“红包”,有关干部在不妨害正常业务交往的前提下,收受后悉数上交组织,据统计达2.42万元。
  四是有来信来访举报时必须提醒。举报内容除了涉及严重违纪违法需要依纪依法查处外,大多数属于提醒教育的范围。对此,集团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后,都要找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提醒他们正确对待举报,对群众关心干部廉洁自律的热情给予理解和肯定,同时对举报内容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是听到群众对干部有负面议论时必须提醒。有个出版社的主要领导,为其亲属在该社出版自己作品提供了一些方便,干部群众对此有些议论。集团党委书记陈昕听说此事后,立即找这位领导同志谈话,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利于维护出版规定,也不利于自己公正地行使手中权力,谈话后他很快取消了亲属出书的计划。
  六是出国出境访问、学习、探亲和旅游前必须提醒。集团分管领导经常采取面谈的方法,对因公出境干部不厌其烦地宣讲有关纪律规定,进行维护国格人格教育。这几年,集团出国出境人员达几百人次,都能严守政治纪律和外事纪律,没有发生一起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七是干部受到处理后必须提醒。少数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国法的惩处后,集团党委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继续抓好他们的提醒教育,帮助他们认真总结和吸取教训,放下包袱轻装前进。集团纪委对受处分的同志仍然十分关心,经常回访进行了解、提醒,使他们仍然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有位受处分的同志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纪委同志专程去医院探望,带去组织的关怀,并提醒他振作精神,认真反省,努力以实际行动洗刷自己身上的政治污点。这位同志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表示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教育和提醒。
  三、逐步形成使提醒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不断增强提醒教育的有效性
  集团党委将提醒教育作为对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形式,从2003年开展以来一直坚持到现在,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深化。集团先后制订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运用“提醒信箱”深入开展提醒教育的实施办法》,将提醒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随着集团事业的发展,集团党委适时扩大提醒教育范围,从党员干部扩大到非党干部,从处级干部扩大到管人、管物、管财等重点管理部门的科级干部和有采编权、出版权、发行权的管理人员。2010年,集团又提倡平级间、下级对上级间相互开展提醒教育。2003年以来,集团已形成了一套使提醒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具体做到三个结合:
  集中提醒与随时提醒相结合。集中提醒就是相对集中在某个时间段,统一组织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在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期间和每年主题教育活动期间,集团党委都要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提醒。提醒责任人针对责任对象平时存在的问题和可能要发生的问题,随时“敲警钟”。如有位领导干部多年前曾借用公款购买住房,他希望这笔款能以补助的名义解决。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际明找他谈话,指出他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提醒他如不将借款归还公家就会犯错误,使他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放弃了自己的非份要求,并按时还清了公款。
  普遍提醒与重点提醒相结合。普遍提醒就是以全体干部为对象的提醒教育。集团党委每年开展警示教育,利用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进行“反面教育”,分析教训,提出要求,对全体干部起到了很好的提醒和警示的效果。重点提醒就是针对集团一批重要干部的提醒教育。列入重要干部范围的是集团和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部门的干部。集团党委每年都要督促责任人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提醒教育,多年坚持下来取得了潜移默化的效果,增强了干部的自律意识。如一名群众举报多家媒体记者参加“苏州力康”在上海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收受了主办方的红包500元,并将举报信广为散发,其中涉及集团直属单位上海商报社的一名资深记者。经查实,这名记者一回到报社就将不能推却的红包500元如数上交了,后经了解,有些媒体的记者没有上交,造成不良影响。事后,上海商报社的这名记者深有感触地说,多亏组织经常开展提醒教育,思想上多了一根“弦”,否则坏了单位和个人的名声。
  口头提醒与书面提醒相结合。提醒教育一般通过责任人、责任对象面对面的谈话谈心方式进行。为了丰富提醒教育方式,集团纪委开辟了书面提醒的渠道,不定期地编辑《领导干部提醒教育自学材料》,印发给处以上领导干部阅读。2006年集团建立了《世纪廉政》教育网,开设了“提醒教育”专栏,2006年以来,已为干部提供网上学习资料453篇,内容包括反腐倡廉方面的纪律规定,中央、市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报刊有关文章及纪检监察有关常识等,网上教育成了提醒教育的形式之一。
  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集团开展提醒教育谈话已达5170多人次,有效地减少了干部违纪案件的发生。近五年来,集团未发生一起处级干部违纪违规的案件。提醒教育得到了上级组织的肯定。2006年8月,集团党委书记陈昕在上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介绍了开展提醒教育的经验;2008年荣获上海市优秀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奖;2010年,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杨振武在宣传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肯定了集团提醒教育的做法,宣传部还专门发文,要求在宣传系统干部中开展提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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