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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试行)

2012-04-20 11:17:25 收藏 分享 0

来源:上海文明网

前  言

   

  2010年11月,由上海市文明办牵头组建课题组,正式启动了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研究,在对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建设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各类型文明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上海的全国文明单位中进行了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项制度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总结和提炼上海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和做法,促进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不断提升上海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

  文明单位创建是上海群众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培育优秀文化,树立社会形象,塑造城市精神,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

  198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1987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制定了《上海市文明单位管理条例(试行)》;1991年修订后,经市委、市政府转发,进一步在全市大规模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承担社会责任”。也正是文明单位应尽社会责任的要求,引导着文明单位在上海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建设中,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的提升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引导着文明单位在上海历年的重大社会活动,如在八运会、特奥会、世博会的社会动员中都走在前列,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从1984年到2010年底,全市共开展了15届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可以说,在上海精神文明的系列创建工作中,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开展最早、时间最长、涉及单位数量最多、含金量也最高。

  从2005版到2011版上海文明单位考评标准的制定和实际创建过程中,对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有了新的更高的认识和要求。在2011版文明单位考评标准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每年递交社会责任报告的要求。这既是20多年来上海文明单位创建实践自身不断深化发展的结果,又是文明单位的创建实践积极适应“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跃上新的台阶,“更加凸显”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开展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对于文明单位“负责任地做公民、负责任地做产品、负责任地做服务”,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上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引导文明单位提高“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促进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成为全社会公民的行为要求,必须要有“示范群体”,要有践行的“载体”和“抓手”。上海通过文明单位“报告社会责任”,不仅找到了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载体,而且形成了“示范群体”。文明单位“示范群体”不断提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性的过程,不仅使践行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且使文明单位的价值观教育更实在、更有效。如在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明确要求文明单位将上海市委提出的“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纳入文明单位的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引导本单位员工联系单位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实际,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文明单位员工确立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将对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产生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2、有助于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更规范、更自觉,走出一条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制度化建设道路。在2011版“上海文明单位考评标准”中,从六个方面明确了上海市文明单位的考评标准。但是,仅有规范的“考评标准”还不够。为了使文明单位创建更规范、更有序,改变重“突击效应”,重“牌子”、重“荣誉感”,而轻“责任感”、轻“长效机制”的现象,必须要有扎实有效的制度化设计、制度化建设。所以,在2011版文明单位考评标准的特色指标中,就明确提出了文明单位每年度要按时提交社会责任报告,并达到B级以上。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四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按社会责任要求开展社会责任报告,其实质是文明单位创建的制度化延伸,有助于引导文明单位的创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道路。

  3、有助于文明单位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深入,“单位人”在成为“社会人”的同时,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逐渐“弱化”,企事业单位慢慢地从“社会”中“退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也由此逐渐“淡化”。这也导致部分企事业单位忽视甚至不讲“诚信”、不讲“社会责任”。这不仅表现在生产领域,而且在流通与服务领域也存在。如何解决当今中国社会还存在的种种不诚信的问题?选择文明单位、从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做起,从文明单位“负责任地做公民、负责任地做产品、负责任地做服务”方面成为表率做起,然后再拓展、延伸到其他单位乃至全社会,推进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这将对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4、有助于引导文明单位在上海的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社会管理提出的重要要求。因此,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设计中,强调文明单位要积极履行单位“诚信责任”、“环保责任”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要将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促进就业、提供社会保障、推动志愿服务、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布,主动接受监督。使文明单位在上海的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等方面发挥强有力的示范作用。这也是上海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一个积极探索。

   

  二、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2009年,市文明办提出了开展“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的课题。经过两年酝酿和准备,2010年11月由市文明办与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共同组成课题组,开始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研究。经过一年多的专题研究、座谈、听取意见、试点评估,形成“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

  (一)主要内容

  开展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有三个重要环节:一是编写社会责任报告;二是开展评价与管理;三是组织发布与反馈整改。“指导手册”是文明单位开展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的依据和指引。“指导手册”的主要内容:(1)明确报告编制原则、边界、编写流程;(2)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四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的五大社会责任(员工责任、经济与服务责任、诚信责任、社区责任、环保责任);(3)报告结构;(4)报告评价与管理。

  (二)基本特点

  文明单位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指导手册”,是对文明单位社会道德的整体设计、系统构建,是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安排,其鲜明特色是:上海首创、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具有首创性和较好的普适性。具体突出了五个特点。

  1、突出“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引导。该价值引导渗透于文明单位五大社会责任之中。如“指导手册”在“员工责任”中强调:要以上海市委提出的以“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指导,引导文明单位员工积极参与上海“四个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并形成特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本单位从业人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

  2、突出在借鉴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基础上的创新。在广泛借鉴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标准,如:“ISO 26000-2010”、“全球战略CSR案例报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的基础上,进行社会责任指标要求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时代特征的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指导手册。

  3、突出创建标准的“一体化”指引。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既是其独立的指标要求,又与2011版上海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相衔接;既是一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又体现出了文明单位高于一般单位的社会责任,和提高自身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的新追求。社会责任报告是培育“道德企业、诚信单位”,保护市民百姓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有效载体,对动员不同的单位将社会责任落到基层、落到社区,实现“一体化”引领创建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4、突出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科学合理构建。“指导手册”合理设计了四种不同类型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要求,提出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价与管理的主体、方式与路径,引导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走出一条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道路。同时,着重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针对四种类型的文明单位、设置了“差异指标”,以更合理地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对象、不同水平的文明单位能根据每一单位的实际作好社会责任报告;二是为了可持续地引导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建设,“指导手册”在设计了“基准指标”(不同的文明单位都要报告的指标)、“差异指标”的基础上,又设计了“补充指标”,以引导不同的文明单位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补充报告内容;三是合理确定四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报告指标的权重。按照以往的方法确定每一指标的权重,过程复杂,且又难以取得共识。“指导手册”通过界定“约束性指标”(权数在3.7~5.6之间);“基础性”指标(权数在2.3~3.6之间);倡导性指标(权数在1.5~2.2之间),将复杂的指标赋权问题予以“合理化”,因而获得各方共同认可。

  5、突出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网络评估平台的设计和建设,使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展示和评估更快、更便捷、更广泛,保证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与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网络评估平台”,为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自测与自评、检索与查询、咨询服务、教育培训以及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审验,提供技术支撑和功能保障。

  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上海文明单位创建的新形势、新要求而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网络评估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不仅将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自律”与“他律”有效结合起来,而且能更全面有效地保障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与评估的公平公正性。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评估网站的建设与完善,对于各行各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对于社会诚信建设、社会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报告编制概述

   

  为了保证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必须把握编制报告的原则、边界和流程。

  一、报告原则

  报告原则的作用是确保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并为整个报告编制过程提供决策指引。报告原则按其作用可分为两类:一是报告内容原则:界定文明单位应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及指标;二是报告质量原则:确保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信息的质量。

  1、报告内容原则

  (1)关键性原则

  关键性原则是指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对文明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利益相关方均有关键性影响。

  社会责任报告不可能面面俱到。文明单位在编制报告的过程中必须对所要披露的相关议题按照关键性原则进行排序,优先披露关键性议题。

  (2)完整性原则

  社会责任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应能完整地反映文明单位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建设方面的重大影响,利益相关方可以根据社会责任报告评估文明单位在报告期间的责任绩效。

  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保证:

  ● 范围:指报告内容涵盖了文明单位有关社会责任的所有重大议题,报告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建设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

  ● 界限:主要包括组织界限和运营界限。组织界限指文明单位所控制的组织,如子公司(相关机构)和下级组织,运营界限指文明单位所影响的组织,包括供应链的上下游,如供应商和批发商。

  ● 时间:指文明单位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重大社会责任事件。

  (3)利益相关者参与原则

  文明单位在明确其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就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及议题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并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说明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及文明单位对其合理期望的回应。

  2、报告质量原则

  (1)客观性原则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的报告,是对文明单位为社会履行了什么社会责任、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披露,是让社会了解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水平。因此,文明单位必须客观地分析说明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客观向社会和单位内部报告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

  (2)公正性原则

  文明单位开展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以对社会高度的责任意识,在为社会履行责任的过程中,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为实现上述目的,文明单位在报告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时,必须以公平公正的理念,客观公正地阐释或说明本单位已履行或还未履行的社会责任,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对相关利益者的影响,以及将创造条件履行的社会责任。

  (3)透明性原则

  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必须向社会公开,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是公开透明的。文明单位不但要向社会公开报告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经验,更应向社会公开披露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优劣势,并逐渐过度到环境会计信息[①]披露,这也是衡量文明单位责任水平的一种重要标志。

  (4)易读性原则

  报告的信息披露方式易于阅读者理解和接受。为达到易读性,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工具或技术:

  ● 多使用流程图、数据表、图片或提供相关链接;

  ● 对术语、缩略词等陌生词汇做出解释;

  ● 采用简洁的语言进行叙述;

  ● 进行方便阅读的排版设计等。

  (5)可验证性原则

  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其收集、记录、整理、分析和披露应经得起审核验证,以确保披露信息的质量。同时,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应得到内部控制和文件的支持,未经证实的信息或绩效数据不应出现在社会责任报告中。

  二、报告边界

  文明单位在确定披露内容的同时,应明确与本单位相关的哪些组织被社会责任报告涵盖,即明确报告的组织边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涵盖组织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文明单位所涵盖的组织

  文明单位对本组织系统的财务和运营政策,从其下属或合作组织的活动中获得收益。对该类组织,单位应披露其对该类组织的管理方针以及取得的绩效数据等关键指标。

  2、文明单位对相关组织的影响

  文明单位对相关组织的财务和运营决策具有参与权,但没有控制权。如企业类文明单位的相关组织,主要是上游企业(如原材料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物流企业等)及下游企业(如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消费者);企业对该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视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程度而定。

  三、报告编写流程

  按以下三个阶段编制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1、报告编制准备阶段

  具体分为以下四步:一是确定类型,对照指标。根据四种不同类型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指标要求,单位内各层级收集、并向外部利益相关方收集相关议题和材料。

  二是根据报告指标要求,审议议题和材料。评估利益相关方对所确认议题的关注程度,并将议题以及相关材料与报告指标进一步对标。

  三是确定报告具体议题和数据材料。从需报告的议题中筛选优先反映的实质性议题,包括显著影响本单位综合价值创造效率与效果的重大议题、关键利益相关方高度关注的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及具有本单位鲜明特色的议题。

  四是组织动员,统一部署。按照文明单位报告框架结构要求,按照本单位创造综合价值的因果链条确定报告叙述逻辑;按照利益相关方的关注程度和习惯选择报告叙述风格;动员本单位各相关部门都要参与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

  2、报告正式编制阶段

  一是制定年度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方案;组建年度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小组;确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框架。

  二是收集分析报告所确定的议题资料和数据;报告内容撰写与表达形式的设计。

  三是报告初稿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建议;报告经过多轮次反复修改和完善。

  四是待条件成熟,应将报告交第三方审验机构进行审验。

  3、报告发布反馈阶段

  报告的发布:一是向文明单位归口管理的市文明办或区县和大口管理部门递交社会责任报告;二是可举行公开的报告发布会,组织报告的分发与传播;三是收集第三方和社会公众对报告的评价反馈意见,提出报告持续改进建议。

   


 

  第二章  报告内容

   

  一、报告指标的类型与性质

  1、报告指标的类型

  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指标,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基准指标,即作为一个文明单位基础性的指标要求;二是差异指标,即由于企业、事业类等文明单位的类型多、差异大,故设置差异指标;三是补充指标,即给企业、事业、机关和社团类的文明单位留有拓展的空间,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可根据新的发展需求增加报告指标。

  2、报告指标的性质

  在“基准指标”与“差异指标”中,提出了“基础性”、“约束性”与“倡导性”三种不同性质的指标要求。三种不同性质的指标具有不同的权重,是确立社会责任报告指标权重的依据。如“基础性”指标(权数在2.3~3.6之间);“约束性”指标(权数在3.7~5.6之间);倡导性指标(权数在1.5~2.2之间)。

  二、五大社会责任

  这里对四种类型的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作概述,详见附录1~4。

  1、员工责任

  这是国内外企业通用的责任要求,这里主要就上海企业与事业类文明单位的员工责任要求来看,有四个方面。

  (1)员工教育:一是以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指导,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建设,并形成特色;二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本单位从业人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明是非、分美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员工录用:一是员工录用程序规范、透明;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三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派遣制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组成情况;四是公布企业员工学历构成比例、员工年龄段的比例;五是杜绝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公开用工年龄段的比例。

  (3)权益保护:一是实行员工休息与休假制度;二是员工培训制度(包括年度员工培训总支出与人均支出、人均培训时数、员工培训覆盖率;对职工进行业务等培训记录、培训的种类、内容、时间、人数以及所占员工比例);三是社会保障和保险实施情况良好;四是实行员工健康定期检查制度;五是自觉保护员工的隐私权;六是努力维护员工的参与权。

  (4)安全保护:一是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良好;二是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公布定期检查员工安全操作结果;三是对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执行法律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四是公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2、经济与服务责任

  由于企业、事业、机关与社团类文明单位的差异,所以,用“经济与服务责任”来要求。事业类、机关和社团类文明单位虽然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都有法律和服务的责任。如企业类文明单位的经济与服务责任的要求,有以下三个方面。  

  (1)利润与经济效益:一是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与利润总额;二是资产负债率;三是员工劳动生产率;四是资本保值与增值率;五是企业税后净资产增值率。

  (2)产品与服务:一是产品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规定的安全标准;二是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三是建立客户管理档案,完善客户意见反馈机制、投诉处理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四是客户信息保护;五是产品服务创新制度;六是通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七是顾客投诉率;八是产品或服务质量负面信息或报道。

  (3)对供应链伙伴的责任:一是维护企业产权人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产权人;二是兑现债权人承诺,安排相应的债权人利益保障措施;三是采购责任制度及方针;四是保障供应商、分包商与客户经销商合法权益;五是公开对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政策及承诺;六是积极参加与本单位相关的协会。

  3、诚信责任

  (1)守法诚信: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负面信息;二是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三是开展员工学法守法、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员工劳动法知晓率。

  (2)诚信经营与服务:一是诚信经营的理念与制度保障;二是消费者投诉体系健全;三是合同管理规范,公布合同履约率;四是财务管理规范。

  (3)社会诚信形象:一是企业诚信绩效,信用评估等级等;二是建立并实践文明单位服务信誉制、公示制。

  4、社区责任

  文明单位的社区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救灾与慈善捐助:一是设有救灾与慈善捐助的实施部门,开展救灾与慈善捐助活动情况;二是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帮老助残、便民服务等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2)志愿服务:一是适应社区居民需求,积极参与“学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二是积极参与文明礼仪、扶危济困、应急救援社会志愿服务;三是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志愿组织及职业化、专业社工组织发展;

  5、环保责任

  从企业类文明单位的要求来看,有以下三个方面:

  (1)环境管理:一是环保管理体系规范;二是通过环境管理认证;三是环保治理绩效(环保污染物排放减少、固体废弃物处置)。

  (2)低碳节能:一是低碳节能管理(低碳节能制度、低碳节能活动、清洁生产审核)规范;二是低碳节能绩效(完成综合能耗降低指标、综合能耗降低率、资源循环使用率)。

  (3)环保形象:一是环保宣传教育氛围良好;二是环保产品研发或应用的投入;三是新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四是无环保违规负面信息。

  三、责任管理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的履行是一个不断认知与提升的过程,其间离不开对责任的管理。四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告责任管理。

  1、责任治理

  (1)责任治理的理念、愿景及价值观;(2)责任治理对回应社会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作用;(3)责任治理的领导体系、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4)责任治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及措施。

  2、责任推进

  (1)社会责任工作规划;(2)社会责任培训;(3)推进下属单位的社会责任工作;(4)推动合作伙伴履行社会责任。

  3、责任沟通

  (1)识别出单位的内外部利益相关方;(2)对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及期望进行调查;(3)各利益相关方对单位的期望以及单位利益相关方期望进行回应的措施。


 

  第三章  报告结构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

  一、公开陈述

  由本单位的党政领导就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公开致辞。

  二、单位概况

  单位概况主要报告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规模与性质

  一是说明本单位的员工数以及年度单位经营总收入、人均水平、资产负债率等情况;

  二是说明本单位属经营性、还是公益性及其他性质的文明单位。

  2、所属类别

  主要就四种类型的文明单位作说明。

  (1)企业类文明单位

  要说明所属制造业还是服务业等。

  (2)事业类文明单位

  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一是行政管理执行类:主要指承担公共事务管理,具有一定行政执法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建设系统的稽查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银监会(局)、电监会(局)、保监会(局)、证监会等。

  二是社会公益类: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又划分为两类。第一、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属于纯公益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如义务教育机构、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义务教育和基层医疗服务。第二、公益二类,即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又称为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比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生产经营服务类:面向社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国家上缴税利,己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招待所等。

  (3)机关类文明单位

  要说明是“政府机关”、“党群机关”、“政法机关”还是“其他机关”。

  (4)社团类文明单位

  要说明是学术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基金会。

  3、组织机构

  对本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组织机构以框架图的方式表示。

  三、主要参数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参数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报告篇幅

  规模以上文明单位(员工在50人以上或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每年度按照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六个方面的要求提供详实的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篇幅在50页左右;规模以下文明单位,按社会责任报告表格要求填写,填好年度社会责任报表。

  2、报告时效与覆盖范围

  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时间范围:从年初元月1日到年底12月31日;部分内容可超出上述范围;报告发布周期: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为年度报告,一般在下一年度2月底之前发布。

  报告内容覆盖范围:本单位及利益相关方。

  3、报告数据与编制依据

  要说明文明单位年度报告的主要数据,如说明本报告所引用的201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最终数据略有差异等等。

  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遵循《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有关“企业类(或事业类、机关类、社团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要求”。

  4、报告审验及限制性说明

  (1)报告审核

  国内有关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建设,只有五年左右的时间,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上海开展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其起点要高于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因此,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都要争取第三方审验。

  (2)报告限制性说明

  社会责任报告限制性说明,除了要说明本报告的时间和范围之外,重点要明确界定利益相关者。

  四、报告分类内容

  根据四大类型文明单位的划分方法,四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均按“基准指标”、“差异指标”、“补充指标”的要求编社会责任报告。

  1、企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大致可分为“机械制造类”与“服务类”。无论是哪一类,基准指标是对文明单位共同的基础性指标要求,是必须报告的。其中差异度较大的,我们则把它作为差异指标,并在备注中说明。

  补充指标作为体现发展要求的“拓展性”指标,不再细分为行业,可按区县、委办进行补充指标的报告。

  2、事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无论是行政管理执行类、社会公益一、二类文明单位,均按事业类“基准指标”、“差异指标”的指标要求编写社会责任报告。

    事业单位的补充指标,则按行政管理执行类、社会公益一、二类分别补充报告。

  3、机关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无论是政府机关、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其他机关,均按机关类的“基准指标”、“差异指标”的指标要求编写社会责任报告。

  4、社团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学术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者之间的差异较大。因此,社团类社会责任报告的指标体系,尽量从“通用性”强的角度去构建,同时兼顾到差异,其报告也按上述“基准指标”、“差异指标”的要求编写。

  五、报告预期与展望

  1、报告的预期绩效

  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报告:(1)经济(或服务)绩效;(2)社会绩效;(3)环境绩效。

  2、报告展望

  重点说明员工、供应链伙伴的期望

  六、社会评价

  1、社会荣誉

  报告期内本单位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可以一览表的方式来展示。

  2、领导关怀

  报告期内领导对本单位的指示、批示以及考察。

  3、媒体报道

  报告期内全国和上海媒体对本单位公开的报道。

  4、公众反响

  报告期内公众对周边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反响。

 

  第四章  报告评价与管理

 

  为了规范和引导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建设,必须加强报告的评价与管理。

  一、评价主体

  1、员工与单位自评

  员工不仅要参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而且要主动关心并参与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以保证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

  同时,不同类型的文明单位要根据社会责任报告指标的要求,开展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完善社会责任报告。

  2、管理部门评价

  由各区县、委办文明办负责对所属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初审。

  3、利益相关方评价

  文明单位在界定“利益相关方”基础上,通过正式的会议或网络、互动、调查等非正式会议,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作出评价。

  4、评估委员会评价

  市文明办将组建由相关委办、职能部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定期对经各区县、委办文明办初审通过的全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专业评估。并综合考虑报告期内本单位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媒体宣传报道、公众对单位产品和服务的评价等因素来衡量和评定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等级。

  二、评价方式及其等级

  1、评价方式

  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价相结合,专业评价与管理部门评价相结合,纸质评价与网络评价相结合。

  2、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将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四个等级。四个等级的量化标准分别是:“优秀”: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良好”: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合格”: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上;“不合格”的标准是指低于“合格”等级的标准。

  三、评价管理

  1、编制和管理

  全市市级文明单位及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须按《手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度编制本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对文明单位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区县、委办文明办负责对所属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市文明办对报告实施总体指导和评估。

  2、提交与公开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遵循“一提交二公开”的原则,即:每年2月底前,由编制单位将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所属区县、委办文明办,并通过网络平台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及单位利益相关方公开。

  3、评价与推荐

  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依托“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网络评估平台”进行,遵循分级评审的原则,由区县、委办文明办对所属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类型、结构、内容进行初审把关,市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并择优推荐选编入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


 

  第五章  报告补充指标

   

  补充指标作为四大类文明单位的“拓展性”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文明单位发展的新需求、新特点增加补充指标。

  一、企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补充指标

类别

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大口

补充指标

备注

制造类

   

   

   

   

服务类

   

   

   

   

     

  二、事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补充指标

类别

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大口

补充指标

备注

行政管理执行类

   

   

   

   

社会公益一类

   

   

   

   

社会公益二类

   

   

   

   

生产经营服务类

   

   

   

   

   

  三、机关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补充指标

类别

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大口

补充指标

备注

政府机关

   

   

   

   

党群机关

   

   

   

   

政法机关

   

   

   

   

其他机关

   

   

   

   

   

  四、社团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补充指标

类别

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大口

补充指标

备注

学术社团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附录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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