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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提高文化执法工作水平

2012-04-24 13:12:35 收藏 分享 0

来源: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党委

  市文化执法总队自1999年12月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1年的综合执法历程。近年来,总队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在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坚持从总队工作特点和队伍现状出发,紧紧围绕文化执法这个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学习方式,注重创新学习载体,不断加强和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内涵,努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有力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文化执法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确立一个切合单位实际的学习目标
  2006年,总队党委在认真分析总队队伍现状、市场监管任务、执法工作专业化需求以及执法队伍形象等多个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
  总队党委认为,总队作为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着十分繁重的文化市场监管任务,除了传统的文化娱乐、新闻出版、文物和体育等领域外,2005年后又陆续增加了旅游市场、互联网文化市场以及版权领域的执法工作,目前,共承担着26个门类、近6万家(不包括互联网站)文化经营场所的市场监管任务。而总队目前仅有执法人员73名,大部分为队伍组建时从市级机关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转来的行政和市场管理人员、部队转业干部以及新招聘的大学生,虽然大部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政治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需要通过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实现对上海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解决好“小队伍大市场”的矛盾。
  同时,由于近年来上海文化市场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公资本大规模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非公文化企业数量已迅速超越国有企业数量,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不断出现,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新兴文化市场已日益成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难度在不断增加,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执法队伍的战斗力。
  总队党委还认为,执法队伍的形象就是政府的形象,执法队伍风气不正将直接影响政府执法的公信力,作为一支新建立的执法队伍,在监管文化市场中不为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诱惑和负面影响所动,坚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因此,也需要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规范执法队伍、树立良好形象,实现“程序规范透明,执法科学严谨”的工作目标。
  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目标明确了,我们不仅增添了学习动力,也使学习的组织工作有了清晰的方向
  二、制定一个符合群众意愿的学习计划
  一个科学完备、符合实际的学习计划是学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为了确保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总队党委在拟定学习方案时,不是凭主观拍脑袋解决,而是充分重视群众意愿,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邀请干部群众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和落实,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地去解决知识结构的更新换代,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自动转化。
  制定学习计划要走群众路线。党委在每年年底都会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征询意见表》,征询他们对全年每一次学习活动的评价以及意见建议,并作为来年安排学习活动的参考;在每年年初都专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支部对全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建议,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听取意见,了解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深入调查咨询和广泛听取意见,使总队的学习计划既科学合理,又符合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意愿,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也得到不断增强。
  学习计划要具体细化,操作性强。在制定学习计划时,我们避免大而化之的粗线条做法,尽可能使学习计划具体细化,操作性强。党委对学习计划中的每一项教育活动都注重设计抓手,提出具体要求,比如在2010年开展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党委明确提出了“五个一”的学习要求,即读一批上级文件、听一次辅导报告、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谈一次心,同时对学习教育的材料、专题讨论的主题、对照检查的项目、检查考核的内容都作了具体规定,使大家对每次学习的内容、要求和具体方法都做到清晰明了,便于具体落实。
  学习计划要公开透明。学习计划不能只掌握在领导的手中,将学习计划公开透明,对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确保学习计划的落实起着重要的作用。党委在每年初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对党员全年学习作出总体安排后,都会在第一时间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不仅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而且也便于大家对学习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使计划落到实处。
  要加强自律,以确保学习计划落实。在学习教育活动开始后,党委还注重通过开展个人公开承诺活动等多种方式来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自律意识,确保学习计划落实。比如在2010年开展的工作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经过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许多党员干部作出了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无故缺席会议等明确具体的公开承诺,让每个党员干部对开展好学习活动都承担必要的责任,以进一步保障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
  领导班子发挥率先垂范作用。总队党委认为,没有一个好学习的领导班子,就不会有一支好学习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此,党委把中心组学习纳入总队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严密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从学习组织、学习考勤、学习档案管理、学习检查考核等方面进行制度化管理,使每次党委的中心组学习都做到有计划方案、有学习主题、有考勤签名、有学习记录,确保了学习活动的规范有序,也为全体党员干部队伍的学习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方式
  良好的学习方式对增强学习成效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近年来,总队党委根据学习目标和任务,充分运用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辅导报告、在职学习、党校轮训、外出考察、挂职锻炼、结对帮扶、志愿行动、评优竞赛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喜闻乐见、灵活多样”.其中我们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了以下几种学习方式。
  一是建设一个人人可以登台的“总队讲坛”.充分的沟通交流是增强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总队党委十分注重打造沟通交流的平台,始终秉持“总队的讲台是总队全体人员的舞台”的理念,积极倡导人人可以登台的观念,认真建设并充分发挥“总队讲坛”的作用。总队党委每年都组织安排20次左右的专题讲座和学习交流活动,其中2009年组织了21次,2010年组织了19次,2011年计划安排了21次。
  总队党委一方面广泛邀请专家、学者、高校教授以及部分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来总队作专题辅导报告,围绕依法行政、行业发展、宏观经济等专题知识,不断更新队伍知识结构,增强工作能力,拓展队伍视野;另方面党委除了主要领导亲自上台,向大家交流学习体会,推荐学习书籍等形式,组织开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活动外,也调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潜能,向全体人员提出,只要有精彩内容、独到见解或创新理念,不管是工作中的体会还是生活中的经验,谁都可以上讲台来交流,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与大家分享。几年来,总队共向大家推荐阅读了10余本好书,组织交流学习体会,总队有一半以上的干部曾走上讲台,交流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体会。青年干部蒋城作为2006年团中央“扶贫接力计划”社会招募的15名志愿者之一,在远赴甘肃支教一年回来后,与大家畅谈谈“用一年时间,做记住一辈子的事情”的经历,谈在艰苦环境中磨练自己的体会,使大家深受教育,在他行为的感召下,总队先后有5名同志通过他与当地学校的贫困生建立了帮扶助困关系。党员干部走上讲坛的做法,有效地强化了总队的学习氛围,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深度。
  二是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专题研讨活动。深入的专题研讨是提高队伍学习能力的有效方式。为充分挖掘队伍潜力,总队党委认真设计载体,积极通过内部的专题研讨,增强学习成效。2005年起组织开展了广泛的“透过执法看市场”专题调研活动,鼓励全体执法人员通过从执法一线了解市场情况,围绕法律规定、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自己的所思所想,提出市场管理和监管的对策、建议,形成了一批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论文和调研报告,提高了对文化市场的研究分析能力。
  为了增强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总结案件办理得失,提高大家的执法办案水平,总队党委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案例研讨的形式,开展“一案一议”活动。由一名执法人员选择一件复杂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在简要介绍案情及办理情况后,由全体执法人员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执法程序、法律理解等方面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评论,大家通过观点的碰撞、思想的交流,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的水平。
  除了大范围的研讨活动,总队党委还十分注重一对一的工作研讨。2006年就组织开展了“师傅带徒弟”主题活动,所谓“师傅”,就是总队执法经验丰富、实战技能突出的业务骨干,所谓“徒弟”,就是书本知识扎实、但实践经验欠缺的年轻人。党委要求师傅和徒弟结对子,通过徒弟提问、师傅作答、师徒探讨等多种途径,实现知识与经验的互补,形成了师徒共同进步提高的良好局面。
  总队党委注重及时总结研讨活动内容,不断形成研讨成果,指导工作。我们在研讨的基础上,先后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100例》、《上海文化行政执法事项246问》、《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范》、《上海市文化综合执法法制工作资料汇编》等工作学习参考资料,为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积累了丰富的资料。
  三是组织开展多方位的评比竞赛活动。开展评比竞赛是提高队伍积极性的有效途径。总队党委在多年坚持评比优秀执法文书的基础上,于2007年创设了“一能双优”,即“办案能手”、“优秀行政处罚案件”和“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并自2009年起将评比活动覆盖至全市两级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为确保评比质量,党委制定了竞赛标准和评比条件、办法,成立了专门的考评小组,通过层层发动、积极推荐、自荐演讲、专家评审、党委审批等环节,至今共评选出“办案能手”7名,其中松江、金山区文化执法大队各有1名执法人员获得“办案能手”称号,在文化执法系统树立了业务先进典型,调动了执法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的积极性。
  评比活动还推动了上海两级文化执法机构查办案件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已多次得到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中央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其中2010年,总队办理的一起案件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两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自2007年以来,总队每年都有多件执法案卷获得全国优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一等奖和二等奖,在国家文物局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中,总队及部分区县文化执法大队推荐的案卷也多次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开展文化执法“大练兵”的要求,总队党委每两年组织一次“文化执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队精心制定竞赛规则,由总队各稽查处及各区县文化执法大队分别组队参赛,内容涵盖了基本法、专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执法技能、技巧等多个方面,决赛时还聘请市政府法制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的法律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出竞赛名次,并表彰奖励成绩优胜者。竞赛活动有力促进了队伍知识和能力的提高,2009年,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中,总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围绕执法工作确定学习内容
  总队党委紧紧围绕文化执法这个中心任务,明确了总队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文化执法、专题教育、知识鉴赏”等四大类,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发展,与时俱进地不断予以更新,以确保学习与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党委
  一是加强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学习。良好的法律素养、娴熟的业务知识是做好一切执法工作的前提。党委开设了“专家讲法”论坛,邀请相关高校的法学教授、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权威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根据需要邀请市委宣传部、市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网络宣传等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导来总队介绍市场发展相关政策,了解文化市场全局以及行政执法工作新的动态、新的要求。在自身业务培训方面,党委每年都安排若干次专业法律法规培训,2010年就请总队各处室执法业务骨干担任老师,组织全市68名2009-2010年新进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专业培训,提高了队伍的业务能力;党委多次组织互联网文化、旅游、文物、版权等领域的疑难案件研讨会,并积极派出执法人员参加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文物局等中央部门组织的相关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能力。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政策性强,党委一方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上党课、组织专题教育学习等形式加强了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另一方面加强了执法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如针对一些同志在执法工作中“得理不让人”的情形,党委组织开展了“有理还得有礼”的讨论,改善了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程度,增强了执法服务意识。在廉政教育方面,党委自总队成立之日起,就提出了“清正廉洁是立足之本”的警示。近年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专家辅导报告、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并加强制度教育,坚持各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对照检查,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讲评,做到警钟长鸣,十一年来,上海两级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总体上做到了清正廉洁,总队成立至今尚未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加强新行业执法工作学习探索。针对网络执法领域科技含量高、范围界定难、法律规范不健全等诸多难点问题,总队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中率先开展了网络执法研究,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通过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边提高,在执法工作中破解难题。目前,上海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水平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部门充分肯定了上海的网络执法工作,在规范市场的政策法规制定过程中都会认真征求总队意见,在全国性的法制培训班上也安排总队作专题辅导讲座,讲授网络执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总队还派员先后前往杭州、宁波、广东、河北等地,就网络执法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四是加强综合知识的学习。为了丰富总队人员的相关知识,党委除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安排执法培训、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廉政教育外,还根据执法人员兴趣特点,安排了文物鉴赏、职场礼仪、经济发展等相关领域知识学习,提高了大家的综合素质。
  多年来,总队党委坚持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营造了浓郁的学习氛围,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执法行为更加文明、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规则更加透明,队伍建设更有成效。5年多来,总队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800余起,无一起案件被复议机关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的执法业务骨干脱颖而出,多名执法人员成为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文化市场与政策》课程兼职讲师。在梳理和总结学习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两级文化执法机构《罚没(暂扣)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受理举报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制工作研究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规范,加强了对区县文化执法大队的监督指导,确保了上海文化市场总体规范有序。
  自2007年以来,总队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文化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其中2009年、2010年连续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十大先进单位排名中名列榜首。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总队还在2010年获得了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的“知识产权保护金奖”,成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唯一获奖单位。为介绍推广上海的文化综合执法经验,2010年底,文化部专程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推介了总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学习提高永无止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也任重道远。总队党委将继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围绕创新转型发展,推动文化综合执法,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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