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示(12)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近期工作要求,现就下一阶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及常规组织工作提示如下。

  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

  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检查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年度总结和考核自评表经党委(党组)会审定后,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考核评定。同时,2016年第四季度对文广局、新闻出版局、中福会、文联、作协和对外文协等6家单位开展第一轮第一批党员经常性教育专项督查。

  党组织书记在党委(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个人作为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形成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总结成绩部分不超过1/3,查摆剖析部分不少于1/3,下步打算部分要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回应前面查摆剖析的问题。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考核评定。2月中旬,召开宣传系统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会。

  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参照市委宣传部检查考核评议方式,组织实施对下属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评议。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抓好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等情况作为检查考核评议的重点。直属单位要对二级党组织书记全面开展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会的方案请提前15天报基层处,市委宣传部将派人参加直属单位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基层党组织较多的单位,可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7年2月底前,各直属单位完成对下属党组织的检查考核评议,并将整体工作情况连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讲话书面报市委宣传部。

  二、未按期换届专项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专项整改工作时间表,对照纳入年底整改的基层党组织名单,采取专人跟进、过程督导、每周监控等方法,全力推进按期换届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及纳入预审范围的党组织,应在11月底前,将召开选举大会的请示报市委宣传部。自12月起,各直属单位未按期换届专项整改情况表调整为周报制每周五报送推进情况。与上一次报表情况有变动的,用红色重点标记。报表中“当前进度”和“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预计时间”要与实际情况相符。

  个别单位在整改推进过程中遇到党组织书记空缺、领导班子不健全等问题,要第一时间与基层处沟通情况。原则上,纳入年底专项整改的基层党组织应在12月底前全部启动换届程序。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将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三、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

  尚未明确党费收缴和补交方案的直属单位,要尽快明确方案,抓紧部署。已经明确党费收缴和补交方案的,要通过支部书记在党员中做好思想工作,尽快完成收缴、补交工作。每位党员应就个人补交情况签字认可,支部和党委层面要认真做好收缴纪录。12月底前完成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12月25日之前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关于离退休党员缴纳党费问题,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五条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这里所指的“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应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国家给离退休干部、职工发放的津补贴,是用于他们养老、就医的经费,且各地标准不一,这些津补贴应不纳入党费交纳基数。同时,对离退休党员补交党费,要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

  四、开展《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评估工作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通知精神,要求对《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各直属单位重点围绕贯彻落实《规划》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等方面开展自查评估,并于12月2日之前上报检查评估统计表。

  五、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本年度党内统计报表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单体单位完成报表截止日期:12月9日;层级较多单位完成报表截止日期:12月23日;12月31日前各直属单位上报纸质盖章年报表。

  六、基层党建调研课题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宣传系统基层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于12月底前完成课题调研报告并报送。

  七、元旦春节走访慰问

  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于2017年1月27日(周五)前上报《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统计表》、《中央组织部下拨党费用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统计表》。

  八、党费年报统计

  填报《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党费结存表必须保持上年底数不变;表际关系必须“横平竖直”。直属单位党委都填写在“基层党委”项,不要填写在“局党委”项。2017年1月27日前,各直属单位上报《关于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和《2016年度党费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九、党员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进一步聚焦主题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近阶段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等。

  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参照去年工作要求,做好工作准备,待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后,市委宣传部将同步下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十.党员发展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各直属单位要对2016年1月至11月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今年新发展的党员中有领军人物、业务骨干、一线班组长和社会组织党员的,须上报党员名单。同时,要对2017年计划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排摸,于12月7日(周三)前上报《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

  1.《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统计表》

  2.《中央组织部下拨党费用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统计表》

  3.《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4.《2016年度党费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5.《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基层工作处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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