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候选

姚丽萍

新民晚报

  2000年6月,姚丽萍同志进入新民晚报政法部担任记者,主要从事人大新闻报导,迄今已连续12年参与上海两会报道,连续9年参与全国两会报道。2003年至今,姚丽萍同志荣获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届“中国人大新闻奖”8次一等奖,6次二等奖,1次三等奖,在这一领域的获奖数量和级别在全国媒体中名列前茅。她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新闻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努力,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新闻报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记者从事人大新闻报道,不仅要做好重大历史时刻的见证者,更好做好国家民主法治发展进步的观察者、记录者。12年来,在人大新闻报道中,姚丽萍同志讲政治、能力强、业务精。坚持开拓创新,坚持采写与新民晚报品牌相匹配,符合读者需求的时政报道。
  最近1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时期,多部重要法律由此产生。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刑诉法》修正案……在这些重大事件的报道中,姚丽萍同志从小处、深处着手写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所写报道视野宽、开掘深、表达新,可读可议,通俗易懂。
  在日常的人大新闻报道中,姚丽萍同志全方位报道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地方立法、代表履职;将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解决社会问题。
  2004年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最大争议”:学校能否公布学生考分?新民晚报教育热线就此展开立法民意调查,并连续发表相关报道近20篇。当年11月23日,本报报道教育热线的最新抽样统计--随机抽取2004年10月19日到11月4日的6册新民晚报教育热线记录,赞成公布与反对公布的比例为12:1.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平衡各方建议,将法规表决稿中“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成绩名次”修订为:“学校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成绩名次。”新法规加上“张榜”两个字,“收缩”了最受质疑的立法内容。
  2008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毁坏承重墙”是否应该限制房产转移登记,是争议最大的焦点问题。姚丽萍同志从2004年《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立法调研起,即已开始关注与“毁坏承重墙”相关的立法设想及制度设计,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对“毁坏承重墙”的起因、现状,以及现有行政执法的现实执行力,都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因此,面对《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这部新的立法项目,在重新采访了众多立法专家之后,姚丽萍同志在报道中得出结论:“毁坏承重墙”必须限制登记,才能维护公共安全,保护房地产交易安全。
  与此同时,姚丽萍同志又发表“新民随笔”《说对说错你都能说》《立法不能“高智商低情商”》、《90岁老太太离婚》,从不同角度分析“毁坏承重墙”限制房产转移登记的现实急迫性、法律适用性,以及社会效果。《报刊文摘》《文摘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先后转载了这些评论,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关注,通过专家论证会再次论证“毁坏承重墙”限制房产转移登记的相关法律问题。最后,这些观点被2008年12月25日通过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采纳。
  2007年,姚丽萍同志在新民晚报头版头条首发市人大代表厉明针对出租车扬招点广告牌收费问题,对市建设交通委员会提出“质询案”,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促成了问题的解决。2008年,姚丽萍同志在新民晚报焦点首发市人大代表李韶平“降低菜场摊位费,让菜场回归公益性”的书面意见;2011年市人代会上,市长在补充工作报告中明确回应:遏制菜价过快上涨,政府要有效调控菜价,菜场要回归公益性。2011年,针对高档别墅区违法搭建成风的状况,市人大代表金永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职能部门加大拆违力度,姚丽萍同志及时予以报道,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就此展开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拆除了一些高档别墅区的违法搭建,遏制了违法搭建蔓延势头。
  多年来,姚丽萍同志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做“专家型记者”,历年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的作品被收录于专着《我们眼中的人大》(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中国人大》(全国人大新闻局专刊)。
  自2005以来,姚丽萍同志还同时担任了慈善新闻报道,报道了大量慈善人物、慈善故事,以此传播慈善理念,普及慈善文化。2009年起,市慈善基金会和新民晚报合办“蓝天下的至爱”,每月推出一期,姚丽萍同志承担这个版面的组稿、采访和报道任务,至今已刊出44期,深受读者欢迎。
  在新闻报道之外,姚丽萍同志尝试评论写作,2008年至今在“新民随笔”、“今日论语”、“新民说法”等专栏发表130多篇评论,涉及时事、法制、慈善等领域,作品被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凤凰网等新媒体广泛转载。
  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姚丽萍记者还受原卢湾区人大常委会,以及新黄浦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担任上海市卢湾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黄浦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为推动城市民主法治进步,尽绵薄之力。